凡违反我院校内车辆管理规定的车主或相关当事人,院安全保卫处将根据情节和身份,予以如下处理:
1、安全保卫处将每月在校园网上公示其姓名、部门及违规情节,并根据情节作如下处罚:(1)对于初次违反本规定的车主,安全保卫处将给予书面友情提醒一次,并拍照记录在案;
(2)对于再次违规的车主,由安全保卫处汇总情况后进行网上通报批评;
(3)教职员工违规的,纳入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部门违规情况纳入到部门绩效考核。
2、学生违规的,扣除素质积点1分/次,并纳入奖、助、免、贷资格考核。
3、外来车辆违规的,由安保处酌情进行扣车(造成损失的,扣车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纳入黑名单(永不放行入内)等处理。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保卫处
201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