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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09 发布者:
    学校是人员密集型的场所,是防火工作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极其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危害十分严重;火灾可以预防的,学校防火工作有其特殊性,我院防火工作要点如下,请所有进入我院的人员牢记心头:
1、所有进入我院的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我院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不在教学和生活区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等可燃易燃物品;
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销毁易燃易爆的实验用化学危险品;
4、因工作需要用火时,须遵守用火审批、管理制度,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5、未经许可,不得乱拉临时线,不得乱设临时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
6、不得卧床吸烟,不在熄灯后使用蜡烛、打火机照明,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和烧水做饭,自觉维护走道内的消防设施;
6、师生员工有义务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学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正确拨打火警电话以及火场逃生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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