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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外教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6-10-25 发布者:

(一)学院外事办在外教到校后及时通知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配备专门的保卫联络员负责外教的安全有关工作;

(二)学院保卫处应做好与管区民警的联络工作,协助学院外事办做好外教临时户口的申报以及居住证的申请和批办工作;

(三)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公寓一律按《门卫值班登记制度》进行登记。对会见外教人员的登记要仔细。如外来人员不肯登记或登记不清又不听劝阻的,门卫可禁止其入内;

(四)外教公寓门口不许设摊叫卖,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公寓;

(五)任何人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扰乱公寓的公共秩序;

(六)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公寓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或违反规定使用学院规定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电器;不准在走廊、房间内燃烧废纸杂物;

(七)公寓门卫要做好外教邮件的发放、登记工作;

(八)公寓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确认真使用好安全监控器,加强夜间巡逻,有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作书面登记。

(九)外教的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停放在指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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