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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应付突发事件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06-10-25 发布者: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现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付突发事件要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全局出发,全面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强信息通报,稳妥果断处置;要把突发性事件解决在部门内、萌芽中,控制在校园里,防止其蔓延发展,确保学院的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学院各级党政领导都负有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学院和各系部处(室)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2.“教育疏导为主,争取多数为主”的原则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正确认定性质,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组织策划者与不明真相参与者区别开;要教育疏导参与的多数群众,惩处幕后组织策划的少数违法分子。

3.“妥善处理,做好善后工作”的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态度要坚决,旗帜要鲜明,措施要得力,行动要迅速;对师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讲清原因;待条件成熟后抓紧时问解决,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反复。

4、“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的原则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系部各职能部门在工作期间和非工作日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一般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院办和保卫处同时保持好现场,并迅速查明情况,作好记录,最迟1个小时内由院办和保卫处报主要院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应在两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对口汇报。

()、组织领导

学院分为中心指挥、思想教育、教学秩序、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六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和分工是:

1.中心指挥组:党委书记、院长张曾乾任组长。成员有学院领导和院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的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的行动。中心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2.思想教育组:分管思政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工会的领导和各系部书记、各系辅导员,负责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

3.教学秩序组: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的领导和各系部主任,负责正常教学工作。

4.安全防范组:保卫处长任组长,成员有保卫处、校卫队和各部门重点部位负责人,负责全院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5.后勤保障组: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有后勤管理处的领导及有关人员,负责提供车辆、通讯、医疗和生活保障。

6.信息报送组:院党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有保卫处领导、各系(部)书记、学生处处长。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教育局由党政办公室上报,市综治委、市公安局、派出所由保卫处上报。

四、几种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

1.当发现院外敌对分子或居心不良人员窜人校内进行煽动串联、策划闹事、张贴反动标语时,有关部门要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卫、公安部门处理;当发现院内人员进行煽动串联、张贴反动标语,要坚决制止并报保卫处。

2.当发生院外人员冲击校园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院领导并上报上级和公安部门,并组织教职工开展护校工作;保卫处加强门卫和校内巡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加强安全防范,防止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外来闹事人员进行查处。

3.当发生本院师生非组织集会、罢餐、罢课时,各级领导要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公安局及对口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对组织策划煽动师生冲击、干扰学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为首分子,要根据有关政纪法纪严肃处理。

4.当发生师生集体上访或有上街游行苗头时,有关职能部门、系部领导要坚决制止;当制止无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的指定路线,学院保卫处、系(部)领导、学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要跟随师生继续进行教育疏导。同时,要防止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入师生中进行煽动和破坏;当个别学生参与上街游行时,保卫处派人摸清身份后,由有关系(部)、班主任负责前往领回。

5.当发现进行打、砸、抢、烧等破坏校园秩序的违法分子要及时将其抓获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并把作案分子扭送校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

6.当省、市发生规模较大突发事件,且引发我院突发事件时,学院要加强与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处置失当。

7突发事件平息后,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8.当突发事件中发生人员伤亡时,要组织医务室人员开展救护工作,及时将伤员送到医院诊治,同时要协同公安、保卫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9.突发事件复杂多变,为此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请示报告工作。

()、紧急管理

1.一级紧急管理。当发生有学生准备上街游行苗头时,牵涉面不广,人员不多(几十人),未造成任何影响时,系(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为班主任、辅导员和团总支书记。系(部)领导及班主任要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制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并把信息报告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和院党政办公室。

2.二级紧急管理。当有跨系(部)学生准备上街游行苗头时,牵涉多学院,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情况下,系(部)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系(部)领导要及时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制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发展,要把事态控制在院内,并把信息报告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和院党政办公室以及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等领导,由院党政办公室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三级紧急管理。当发生大规模学生准备上街游行苗头时,信息报告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党政办公室,学院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由院党政办公室抽调院内有关力量,全力以赴,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六)、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置程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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