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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火巡查要求
发布时间:2013-07-09 发布者: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我院防火工作基本要求如下,所有师生员工均需对号入座,牢记心头: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验人员在实验完毕和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放学后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2、学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3、后勤处指定专门人员经常巡查学校的辖区,检查水电气线路和相关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学校每月由主要领导带队,后勤、保卫、教务和学生处负责人参加,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逐步整改到位。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校领导带队,各系、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学校设立兼职防火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8、安全保卫处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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