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社会实践活动的精神要求,现就我院各系、部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各系、部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应如实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格式见附件),经院安全保卫处同意后才能组织。
2、各系、部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需动用车辆的)应提供详实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请提前2天与院安全保卫处联系)。
3、各系、部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组织。
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4/1120/20141120044619568.doc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处
二0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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